疾控中心的污水排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1、排放要求: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《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的規定。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準,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,執行預處理標準。
2、取樣與監測:
?。?)糞大腸菌群數每月監測不得少于1次。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時,接觸池出口總余氯每日監測不得少于2次。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-10mg/L。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,應進行脫氯處理,使總余氯小于0.5mg/L。
?。?)腸道致病菌主要監測沙門氏菌、志賀氏菌。沙門氏菌的監測,每季度不少于1次;志賀氏菌的監測,每年不少于2次。
?。?)理化指標監測指標頻率:pH每日監測不少于2次,化學需氧量和懸浮物每周監測1次,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監測不少于1次。
?。?)采樣頻率:每4小時采樣1次,1日至少采樣3次,測定結果以日均值計。
疾控中心污水處理設備采用物理方法處理污水,不需要添加藥物,也不會有氯排放超標的現象,不產生后續投資費用。主要由污水自動提升系統、臭氧高級氧化消毒系統和集成式控制系統組成,其充分發揮了厭氧生物濾池、接觸氧化床等生物膜反應器具有的生物密度大、耐污能力強、動力消耗低、操作運行穩定、維護方便的特點。
處理后的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,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,接觸池出水達標排放。調節池、混凝沉淀池、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。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。它可以提高處理效果,可將攜帶病毒、病菌的顆粒物去除,提高后續深化消毒的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。其中對現有處理工藝進行改造可充分利用現有設施,減少投資費用。